(原标题: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稳定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董事辞职报告送达即生效,但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特殊情形除外,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离职;高级管理人员未续聘的,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离职。公司应在董事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移交,继续履行在职期间的公开承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两年内有效。离职人员持股应遵守相关法规及承诺。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