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机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应提前五日通知,可采取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