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温晓军))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温晓军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无重大失信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被提名人兼任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不存在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且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