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及10月23日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该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世和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海药明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世和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裁Ge Li(李革)博士及首席财务官施明女士为具体经办人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同时载有董事会成员名单及香港联交所免责声明,并注明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