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共5名,包括华泰德力佳家园1号、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述投资者分别属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及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战略配售初始发行数量为8,000,020股,占发行总量的20%。投资者均以自有资金认购,承诺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经核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禁止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