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主营业务为融资、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等情形除外。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单笔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为他人提供资助,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董事会可决议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应加强风险控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检查财务资助实施情况。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