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程序。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表决方式、决议公告及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