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相同。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及资料准备。委员会可提议董事和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相关方案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