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与经营规模、业绩相匹配,责权利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外部董事领取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相关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任期届满前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薪酬;若存在严重失职、违规等情形,不予发放并可能追索。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经营及个人绩效等因素。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