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该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缩短时限。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应有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决议、记录及档案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承担会议所需费用,并提供支持。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参会情况。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