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所任经营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其他福利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薪酬发放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年终发放。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存在被交易所谴责、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并根据经营状况、行业水平等每年对薪酬进行调整。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