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决议须签字确认,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造成损失的,参与董事应负赔偿责任。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