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财务信息披露,行使监事会职权等。重大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例会,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向委员会报告工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