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公司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8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朱业胜处以40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瑞英、刘毅、盖平等相关人员分别处以2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罚款。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