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重庆市江北区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3,734,333,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6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621人,代表股份147,849,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13%。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一致,未有新增或修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