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不得通过非关联化规避审议和披露义务。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多种形式。达到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可进行年度预计并分类披露。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进行风险评估并持续监督。部分交易可豁免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程序。办法同时明确了关联共同投资、购买出售资产、财务资助与担保等特殊事项的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