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24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开始前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注销。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程序合法合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