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及其关联方梁华特,发行价格为20.1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截至2025年6月30日,梁大钟、白瑛合计控制公司52.96%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