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至七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并可提议解任或诉讼。审计委员会需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实施,审阅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重大事项如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履职情况需随年报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