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宣布,其附属公司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绿金租赁)于2025年10月24日与承租人河南省诚睿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订立两项融资租赁协议(统称“融资租赁”),总代价为人民币30,000,000元(约港币32,730,000元),用于收购位于中国河南省周口市的两批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资产1和资产2),并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六年。
融资租赁1涉及资产1,转让代价为人民币20,000,000元,租赁付款总额约人民币24,854,000元,包括本金及利息;融资租赁2涉及资产2,代价为人民币10,000,000元,付款总额约人民币12,427,000元,含本金及利息。款项将每季度支付。租期自绿金租赁支付转让代价之日起计。
承租人需支付保证按金共人民币600,000元,并提供多项担保,包括应收账款质押、银行账户权益质押及特许经营权抵押。担保人周口市诚睿环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周口市诚睿净水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马义彪提供共同及个别担保,其中马义彪质押其持有的承租人60%股权。
租约届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人可分别以每项资产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购买相关资产,前提是结清所有应付款项。
本次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董事会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