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高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明确因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定或内部制度,未履行职责等导致年报重大差错的,将追究责任。存在主观恶意、打击报复、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等情况的,从重处理;主动纠错、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理。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调岗、降职、降薪、罚款、赔偿、解除合同等,董事、高管严重违规将提请股东会或董事会免除职务。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