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高新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旨在提升重大投资决策质量,完善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建议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及资本运作项目并提出建议;研究ESG政策、战略、目标及相关事项,审核年度ESG报告;监督相关决策实施情况;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履职,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委员会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均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