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编制中勤勉履职,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并实地考察。需审核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参与审议审计安排,关注业绩预告及更正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应与其召开见面会沟通问题。独立董事须关注董事会审议程序的合规性,发现异常可要求补充、整改或延期。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联名可提请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对年报有异议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督促纠正并报告。独立董事应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关注内控、规范运作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注重年报编制中的信息保密,防范内幕交易。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履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