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高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平、公允,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财务资助等。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可分类预计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部分单方面获益、现金认购、公开招标等情形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