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市北高新: 市北高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市北高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单独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被提名人需提供个人详细资料并承诺同意提名。选举时每股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分开计算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投票权。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权上限,超过为无效。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在下次股东会补选。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市北高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