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高新舆情管理制度)
为加强舆情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权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实信息、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等,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应对。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收集与分析,各部门配合信息核实与应对。舆情应对坚持及时性、协同性、针对性、审慎性原则。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决策,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信息披露、法律手段等措施。对泄密、内幕交易等行为将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