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决定修订《公司章程》,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提名李文化、李睿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斌、谭旭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均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税前12万元/年,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新建或修订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在内的35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部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