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准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达到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发表核查意见。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按要求持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