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未达30%的业绩考核目标,决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条件的175,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92,720股,回购价格为22.60元/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