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等,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出现持股变动、股份质押、重组、受罚等情形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制度强调禁止非公允关联交易、限制股东权利滥用,并要求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保持控制权稳定。本制度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施行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