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控、内外部审计的监督与协调,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在年报工作中,委员会需审阅财务报表、督促审计进度、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成员须保密,不得在年报期间买卖股票。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