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