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权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由董事长、总经理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