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证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设立子公司、委托理财等投资行为,子公司相关投资事项视同公司事项。决策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依据投资规模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投资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投资实施由发起部门牵头,投资部负责全流程管理,财务部、证券部等协同配合。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监督。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需经审批,重大事项可聘请专业机构评估。公司须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密未公开信息。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