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旨在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制度明确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与评价,审计委员会组织、领导评价工作,审计部具体实施。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价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及结果评价。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组建工作组、现场测试、缺陷认定、报告编制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基准日为每年12月31日,报告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与文件保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