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适用人员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其所持股份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禁止内幕交易等行为。股份可通过上交所系统、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可非公开转让。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核心技术人员上市后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上市时持股的25%。相关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信息、披露股份变动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管理。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