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经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