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