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明确申报与披露程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董事和高管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买卖股份前须通知董事会秘书,股份变动后两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在特定期间买卖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违反规定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追究责任。制度还明确了股份锁定、解除限售、增持计划披露等内容,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