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偿还债务或进行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货币资金内控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在年报审计中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