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需遵守程序规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规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