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行为。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本人及亲属账户管理。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15日或5日内、重大事项披露期等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证券。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减持须提前15个交易日备案并公告,定期披露进展。违反规定者,公司董事会将追责并收回收益。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