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059)刊登于2025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备查文件包括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