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选聘应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满足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要求。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续聘需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质量进行评价,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拖延审计、分包转包等。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