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平安健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工作細則
為完善公司治理,履行環境、社會及管治(ESG)責任,董事會設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開展工作,向董事會匯報。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人數不少於三人,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少於一名,成員組成須符合公司章程及監管要求。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成員過半數推舉產生。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一致,任期屆滿可連任。委員會設會議秘書一名,通常由公司秘書擔任,負責會議記錄及文件存檔。董事會辦公室負責日常聯絡與會議組織。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及檢討集團ESG政策、願景、目標與策略;監察利益相關方溝通與聲譽管理;審視ESG趨勢、風險與機遇,評估風險管理與內部監控系統;監督可持續發展表現與投資者及監管期望的一致性;推動ESG融入業務決策;監督企業社會責任經費支出;評估業務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並納入戰略決策;監督可持續發展執行委員會工作,推動管理層薪酬與可持續發展績效掛鈎;審閱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確保其依上市規則附錄C2編製;並處理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會議法定人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通知應於會前五個工作日書面發出。委員會有權取得外部專業意見,並要求管理層提供支持與回覆。會議紀要須詳細記錄議程、決議及不同意見,並分發全體成員。委員會主席應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答相關問題。
本工作細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解釋權歸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