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不受时限限制。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监管部门提议时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致公司受损,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表决时提出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