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董事会秘书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密工作、媒体舆情关注、合规培训及督促董事高管履职等。公司应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并报交易所备案。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