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估。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部为办事机构,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需审阅财务报告,提出意见,重点关注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享有查阅公司资料、质询高管等权利。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