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提名张梅女士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张梅女士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张梅女士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亦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在前十大股东中任职。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内容录入报送深交所或对外公告。若后续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督促其辞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