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严格履行审议程序。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提案、表决、决议公告及档案保存等程序要求。










